第21章

二月廿六。

何肆又在牢裡住了兩天,期間一家人又來探視過一次,不過這回何肆求看管的獄卒給自己換了身新衣服,將自己打理了一番,總算稍微有些人樣了。

何肆心想這獄卒這麼好說話,應該也是收了銀子的。

當天下午,何肆再一次被提上刑部大堂,這次的主審官不是封著,而是一個身著白鷳補子官服的大人,獄卒事先打過招呼,這位是五品員外郎錢大人。

還是那一番問答,冇有什麼營養,何肆這回冇有受杖刑。

就在何肆慶幸之時,員外郎錢大人卻突然宣佈:“犯人何肆笞五十,去衣受杖,當堂釋放。”

這個訊息太過突然,已經做好收監再審準備的何肆先是一愣,然後又驚又喜。

板子雖然冇有逃過,但是自己馬上要被釋放了,隻是這個去衣受杖……

笞刑最高便是五十,再加便屬於杖刑了。

兩個皂班出列按倒何肆。

見何肆一麵驚懼,錢大人又說道:“按《大離律》笞五十,贖銅錢三貫。”

大離律法所言,便是交納贖錢可以抵銷過失。

何肆聞言,立刻高呼:“小人有錢,彆打!”

才三兩銀子而已,雖然也不是小數目,但何肆領教過快班打板子的手藝,這五十杖可大可小,未必打不死人,他可不敢冒險。

於是何肆又被押回牢中,等待家屬繳錢救贖。

獄中不知什麼時辰,獄卒送來吃食,饅頭鹹菜而已。

春寒雖未過去,但幾個獄卒在牢房一旁搭了一個炙子,烤羊肉吃,終於不那麼冷了,何肆身著單衣,就著鹹菜,啃著屬於自己的兩個饅頭,有些眼羨。

一個麵善的獄卒提醒何肆道:“這是你出獄之前在牢裡最後一頓吃食,一定要吃乾淨,不能有殘留,但凡有剩的留都不吉利,說不定還會再進來吃牢飯。”

何肆聞言大驚失色,之前吃得心不在焉,低頭一看,滿地都是吃漏下的饅頭碎屑和鹹菜粒,何肆連忙在稻草堆裡翻找起來,一一塞入口中。

這般狼狽驚惶的模樣看得幾個獄卒哈哈大笑。

再晚些,父母姐姐一家人便匆匆趕來,繳了贖錢,又對著幾個獄卒分了些散碎銀子。

獄卒收了錢,更加客氣起來,說出許多這行當才知道的規矩忌諱。

何三水也算半個班房之人,其實知道的,但肯定冇有這些獄卒知道的全麵。

獄卒絮絮叨叨地說著,比如犯人走出刑部大牢的大門後,一定不要回頭,一旦回頭則暗寓還要走回頭路之意。

同理,出獄之前要把自己所有的物品都清點乾淨,不可遺留或贈與他人,不然均為大忌,哪怕是不要的東西,也都要進入自己家門之後,次日纔可丟棄。

出獄之後,第一站應該回的就是自己家,進入家門之前,先跨三昧真火紅炭盆,便是將木炭混合硃砂點燃即可,寓意燃燒隔斷所有黴運災難。

然後再用柚子葉沾甘露水清淨人身,冇有柚子葉的亦可用柚子皮煮水代替,甘露水即是寺廟內的供水,冇有供水的就用井水代替,切記必須是井水纔可代替。

最後要說的就是,入獄之前的衣物拿回家中之後不可再穿,包括所有入獄之前用過的物品也都不可再用,最好的化解方法就是由本人拿到河邊焚燒後,直接扔進常流水中,最為大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