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章

李嗣衝解釋道:“殺赫連鏞亂法場的那個反賊不是小角色,巡捕司抓不住的,衙門上頭有壓力,下麵吃瓜落兒,焦頭爛額,所幸便隨便拿了個替死鬼,將這屎盆子扣給了我們儀鑾司,用衙門的行話兒叫摸魚,反正儀鑾司下的冤假錯案也不在少數了。如今案子一結,你才能坐在這裡同我吃茶,如此說來,你是不是得謝我?”

何肆一時無語,神色有些僵硬地說道:“那真要謝謝李大人了。”

李嗣衝揶揄道:“你是在謝我冇有拿你頂包嗎?”

何肆心有餘悸,勉強說道:“大人說笑了。”

李嗣衝從袖中取出一物置於桌上:說道:“對了,這東西你還要不?”

何肆一看,這不正是自己從練刀之日起就不離身的小刀嗎?

昨日出獄時他向獄卒索回不得,說是被移交了,原來是交給這位儀鑾司大人了。

何肆收回目光,不動聲色,說道:“小人出獄之時獄卒好心交代過,入獄之前的衣物、物品都不可再用,要拿到河邊焚燒後,扔進常流水中,不能轉贈他人,也不能置之不理,不然不吉利。”

李嗣衝搖搖頭,哪裡聽不懂何肆話裡有話,將小刀往何肆身前一推,說道:“你這小子,心眼太多,我不太喜歡。”

何肆伸手接過小刀,默默藏入袖中,心道,“那可真是要謝謝你不喜歡我。”

年輕夥計端上兩人的吃食。

李嗣衝對著他說道:“茶冷了,換一壺吧。”

夥計眉頭一皺,說道:“茶水免費的。”

那神情彷彿在說:不要錢的東西你挑什麼?

李嗣衝啞然失笑,今天不過是冇穿官服冇有佩刀罷了,竟然遭人眼嫌了。

要是放在平日……算了算了,他也不是那種招搖之人。

況且,能來這茶肆消費的,有幾個貴人?

其實他錯了,夥計嫌棄的不是他,而是何肆,一個劊子手的兒子。

何肆給自己倒上一碗茶水,碗中遍是茶沫子。

這種粗茶不溫不涼的時候才最難喝,現在差不多涼透了已經算好入口了。

何肆冇什麼胃口,無奈道:“大人,咱不如有話直說吧。”

李嗣衝擺擺手:“不著急,先吃東西。”

何肆隻得低頭扒拉著炒肝,因為不是對坐,所以目光能直視一旁桌上的客人。

那是一個老頭,戴了一頂大氈帽,眉毛灰白,長且雜亂,滿臉皺紋,拄拐,走路有些踉蹌,剛剛入座。

何肆一眼就看出他是個盲人。

那種動作和神態他並不陌生,與同為盲人的母親齊柔有些相似。

李嗣衝邊吃邊順著何肆的目光望去,這老頭看起來不是個常客,這個點兒,茶肆冇什麼客人,夥計上前招呼,態度一如之前對待李嗣衝這般生硬。

隻見那老頭摸索著抄起茶碗,拇指扣入茶碗內沿,一手拎起茶壺,倒茶入碗,等到茶湯觸及拇指指尖的時候,茶也斟滿了,半點冇有灑落或者溢位。

老頭隻點了一碗普通的汆麵,加了爛肉麵碼,便取出一小疊銅錢放在桌上,有值一的也有當五的,任由夥計取了足額,再收攏剩下的銅錢放回懷揣。

他就這麼靜靜地坐著,一邊喝茶一邊等麵。

李嗣衝看著夥計的背影,咧嘴一笑:“這小肆手腳不乾淨,就兩個當五的銅板都被拿走了。”

何肆的麵色也有些不好看,他清楚地看到這夥計拿了八枚銅錢,真如李嗣衝所言,其中有兩個當五的,那至少就是十六文。